旌(略)消防設施維保技術服務項目(二次)成交結果公告
一、項目編號:JD(略)-QT-CS-(略)
二、項目名稱:旌(略)消防設施維保技術服務項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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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應商聯(lián)系地址:(略)2(略)(略)室
???成交金額:(略).(略)(略)
???供應商的評審報價:(略).(略)(略)
??供應商的評審總得(略):(略).(略)(略)(滿(略):(略)(略))
四、主要標的信息
服務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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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旌(略)消防設施維保技術服務項目(二次)
服(略)的設備、設施日常維保以(略)正常聯(lián)動運行;如需更換損壞配件,成交單位需列出清單,提交采購人審核,由采購人自行選擇服務單位配置配件。
服務要求:滿足磋商文件所有服務要求。
服務時間:暫定3年(合同一年一簽,經(jīng)采購人考核合格后續(xù)簽下一年度服務合同)
服務標準:滿足磋商文件所有服務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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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評審專家名單:楊佩霞、洪院敏、張年友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總價包干,金額:(略).(略)(略)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八、其他補充事宜:
(一)若供應商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成交結果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略)、(略)公司提出質疑,質疑材料遞交地址:(略)2(略)、(略),聯(lián)系電話:(略)-(略)、(略)。
(二)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現(xiàn)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1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1.2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1.3被質疑人名稱;
1.4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1.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1.6必要的法律依據(jù);
1.7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略)。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2.2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2.3質疑材料不完(略)的;
2.4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2.5對其他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略)的。
九、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1.采購人信息
地址:(略)2(略)
聯(lián)系方式:(略)-(略)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地址:(略)(略)
3.項目聯(lián)系方式
項目聯(lián)系人:(略)工
電話:(略)-(略)、(略)
4.監(jiān)督單位:(略)旌(略)管理委員會
地址:(略)5號
電話:(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