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對徽商(略)建設設計供應商(略)(協(xié)議供貨制)采購項目評標結果公示如下:
一、項目相關情況
項目名稱:徽商(略)建設設計供應商(略)(協(xié)議供貨制)采購項目
項目編號:(略)AT(略)
招標(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招標(采購)公告發(fā)布日期:(略)年(略)月(略)日
開標(采購)日期:(略)年1月9日
中標候選人結果如下:
第一中標候選人:(略)n>
評標情況:正常
(略)
評標情況:正常
評標情況:正常
第四
評標情況:正常
第五<(略)
評標情況:正常
招標(采購)人名稱:
招(略)
地址:(略)(略)號安天利信總部基地7(略)室
聯(lián)系人:(略)n>安女士、張女士
聯(lián)系電話:(略)-(略)、(略)、(略)
公示期:(略)年1月(略)日至(略)年1月(略)日
若投標人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公示期內以書面形式在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略)-(略):(略),下午(略):(略)-(略):(略),節(jié)假日休息)向該項目招標代理機構提出異議。
異議材料遞交地址:(略)(略)號安天利信總部基地7(略)室
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電話:安女士,(略)-(略)、(略)
若投標人對異議處理意見有異議,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以書面形式向有關行政監(jiān)督管理部門提出投訴。本公示
二、異議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現(xiàn)將異議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異議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異議人的名稱、地址、有效聯(lián)系方式;
2.項目名稱、項目編號、標段號(如有);
3.被異議人名稱;
4.具體的異議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提起異議的日期。
異議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略)。
異議人需要修改、補充異議材料的,應當在異議期內提交修改或補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異議的主體不是所異議項目投標人的;
2.提起異議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3.異議材料不完(略)的;
4.異議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異議,無法提供合法(略)的;
6.異議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特此公告。
(略)
(略)年1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