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標結果公告
一、項目編號:FS(略)-2
二、項目名稱:(略)年(略)污水處理設施污泥最終處置項目(2包)
三、中標信息
供應商地址:(略)p>
中標金額:(略)((略).(略)(略))
四、主要標的信息
服務類
|
名
稱:(略)年(略)污水處理設施污泥最終處置項目(2包)
服務范圍:需(略)污泥處理廠處理后的污泥進行外運和最終處置,污(略)生活污水處理廠剩余污泥。
服務要求:符合國家地方對污泥處置過程的技術規(guī)范要求,按質按量完成本項目的服務工作。
服務時間:合同簽訂之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
服務標準:按要求完成規(guī)定的各項服務內容。
|
五、評審專家名單:王玲、章萍、王紅群、郭忠仕、卞顯陽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1、代理服務收費標準:詳見本項目采購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2、代理服務收費金額:1.(略)(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八、其他補充事宜
(一)中標供應商的評審總得(略):(略).(略)(略)。
(二)若投標供應商認為中標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略)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周一至周五,上午8:(略)-(略):(略),下午(略):(略)-(略):(略),節(jié)假日休息)通過以下方式提出質疑:方式一,以書面形式線下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方式二,通(略)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略)提出,(略)質疑文件。
若投標供應商對質疑處理意見有異議,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以書面形式(略)公共資源交易(略)(地址:(略)。
(三)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略)
號
1.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2)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3)被質疑人名稱;
(4)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必要的法律依據;
(7)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略)。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略)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2)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3)質疑材料不完(略)的;
(4)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略)的;
(6)質疑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九、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稱:(略)
地址:(略)
聯系方式:(略)-(略)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稱:
地址:(略)座)(略)(略)
聯系方式:(略)-(略)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略)pan>
聯系方式:(略)-(略)
十、附件
1、無重大違法記錄聲明函;
2、無不良信用記錄承諾函;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