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拍賣地址:(略)p>\n\n 四、標的展示:(略)年2月8日至(略)日(工作日9:(略)-(略):(略))
\n\n 五、標的展示地址:(略)
\n\n 六、競買人資格條件:
\n\n 1.競買人應為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
\n\n 2.競買人不得為人民法院列入的失信被執(zhí)行(略)站列入的失信行為人以及“(略)”列入的經(jīng)營異?;蜻`法失信企業(yè)。
\n\n 七、競買登記手續(xù):
\n\n 1.凡具備上述資格條件的競買人,請于(略)前在岳(略)“(略)”完成(略)登記,并(略)有效證明進行實名認證。機構(略)需(略)或單位(略)登記證書以及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略)到岳(略)。
\n\n 2.競買人請在岳(略)“(略)上申請(略),(略)截止時間:(略)年2月(略)日(略)時。
\n\n 3.拍賣保證金:人民幣(略)(競買不成者,于拍賣會后5個工作日內(nèi)無息退還)。
\n\n 4.保證金繳納:(略)推送的保(略)確認到賬后自動獲得競價資格。
\n\n 5.保證金截止時間:(略)年2月(略)日(略)時。
\n\n 八、其他事項:
\n\n 1.標的按照現(xiàn)狀以及可得到狀態(tài)(含瑕疵)進行拍賣和交付。
\n\n 2.標的數(shù)量來自于臨湘(略)提供的土石方計算報告,僅供競買人參考,委托人和拍賣人不承擔任何方量和噸位誤差瑕疵責任,如有出入一切以“現(xiàn)狀”以及“可得到”狀態(tài)為準。
\n\n 3.標的品質以(略)實際開挖出的狀況(可得到狀態(tài))為準,(略)遙感地質調(diào)(略)《關于臨(略)大塘水庫(略)野外調(diào)查情況說明》中關于標的品質的描述僅供競買人參考,如有出入該風險由買受人承擔。
\n\n 4.由買受人自行負責清運(含清理、裝卸和外運,下同)(略)所產(chǎn)生的土石方,并承擔相關一切費用。
\n\n 5.買受人須按照建設項目的技術規(guī)范和(略)進度及時清運施工過程中產(chǎn)生的土石方,并且不得在當?shù)囟逊藕拖催x。
\n\n 6.土石方外運等事宜牽涉到(略)組、(略)民關系協(xié)調(diào),所有協(xié)調(diào)工作及費用均由買受人負責和承擔。
\n\n 7.買受人外運土石方(略)損壞的,則自行負責修復并承擔所有費用。
\n\n 8.買受人須嚴格按照建設項目土地勘測定界范圍清運,不得擅自越界開挖山體,否則以非法盜采礦產(chǎn)資源罪和破壞生態(tài)環(huán)境罪論處。
\n\n 9.拍賣標的涉及的所有稅費(包括但不限于礦產(chǎn)資源稅、增值稅及附加、所得稅、印花稅等)由買受人自行承擔。
\n\n (略).其他未盡事宜,詳見(略)至“(略)”的相關文件資料。
\n\n 九、聯(lián)系方式:
\n\n 咨詢電話:(略)-(略)(辦) (略)(李女士)
\n\n (略)-(略)((略)場監(jiān)督部門)
\n\n (略)
\n\n (略)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