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略)場(略)關于開展(略)年肉制品及其他食品抽檢實施方案》要求,(略)肉制品及其他食品抽檢項目順利完成,決定就開展肉制品及其他食品抽檢項目進行公開詢價,歡迎符合條件的機構參加投標,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具體事宜如下:
一、項目概況及要求
1.項目名稱:(略)場(略)年肉制品及其他食品抽檢項目。
2.項目地址:(略)3.項目概況:(略)批次肉制品及其他食品抽檢項目的購樣、采樣、送樣、檢驗、拍照、(略)上報、檢驗信息公示、出具檢驗報告、出具(略)析報告等,工作期間產生的送樣車輛、人員差旅費,工作餐費等費用均由檢驗機構自行承擔。
4.預算:(略)以內。
5.抽檢范圍:見(略)年肉制品及其他食品抽檢計劃表。
6.抽檢標準:承檢機構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等法規(guī)、規(guī)范要求開展抽樣、檢驗及結果后續(xù)等相關工作。
二、資格要求
1.(略)場監(jiān)管部門依法登記(略),具有合法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
2.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資格條件。
3.申請人須具備檢驗檢測相關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能力。
4.申請人近三年經(jīng)營活動中無違法記錄和重大法律糾紛,未被列入國家(略)經(jīng)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信息公布與查詢”及“信用中國”的失信被執(zhí)行人;在社會上或行業(yè)內沒有明顯違背社會責任有關規(guī)定的不良記錄。
5.列入政府取消投標資格記錄期間的企業(yè)或個人不得參與詢價。
6.與采購人存在利益關系可能影響詢價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詢價。
7.申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對資格條件承諾函有關內容的真實性、有效性、合法性負責。
三、(略)材料要求
(略)時應提供的資料:
1.報價函;
2.法定代表人(略)復印件或(略)、授權人、被授權人(略)復印件;
3.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和(略)查詢確認截圖;
4.相關資質復印件;
5.開戶許可證(開戶許可證證明文件)復印件;
6.提供法定代表(略)上查詢的無(略)截圖;
7.在國家(略)站上信用記錄良好,信用信(略)站地址及相關截圖。
注:以上資料必須加蓋報價單位公章,并加貼封條。(略)場(略)食品科統(tǒng)一進行符合性審查。
四、(略)時間及地點
凡有意參加的申請人,請于(略)年(略)月4日(略):(略)前,攜帶上述資料至(略)場(略)食品科(噶爾(略)號)(略)。逾期送達或未按照規(guī)定送達到指定地點的,本單位不予受理。
聯(lián)系人:(略)p>
聯(lián)系電話:(略)
(略)場(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