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重(略)案
債權申報公告
((略))宏悅管字第1號
(略)(下稱“臨(略)法院”)于(略)年1月(略)日作出((略))魯(略)破申2號民事(略)(下稱“宏悅房地產(chǎn)公司”或“債務人”)重(略)一案(下稱“本案”),并作出((略))魯(略)破2號(略)清算組擔任宏悅房地產(chǎn)公司重(略)期間管理人(下稱“管理人(略)重(略)工作。
一、債權申報主體
結(jié)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破產(chǎn)法》等相(略)企業(yè)破產(chǎn)案件審理規(guī)范指引(試行)
未到期的債權,附條件、附期限的債權和涉訴、仲裁未決的債權,債權人均可向管理人申報債權。
二、債權申報期限
債權人應于(略)年2月(略)日(略)時前,通過電子(略)、紙質(zhì)材料郵寄或(略)申報方式向管理人申報債權。申報債權應書面說明債權數(shù)額、有無財產(chǎn)擔保及是否屬于連帶債權,并提供相關證據(jù)材料,申報事宜詳見《債權申報指引》。如債權人申報利息的,利息計至(略)年1月(略)日(不含當日)。
預重(略)期間已申報債權的債權人無需另行申報,管理人將根據(jù)重(略)受理時間調(diào)(略)相應的計息日期后更新債權審核結(jié)果。預重(略)期間債權人作出的承諾和授權效力將延續(xù)至重(略)程序,債權人與管理人在預重(略)期間就法律關系、債權金額、債權性質(zhì)等審查結(jié)果在重(略)程序中仍有效。
三、債權申報方式
本次債權申報采取如下三種方式之一進行債權申報:
(一)電子(略)申報
債權申(略)n>
電子(略)標題(略)債權人名稱+債權申報文件。
(二)郵寄方式申報
債權申報郵寄地址:(略);收件人電話:(略)、(略);郵政編碼:(略)。
郵寄申報應在快遞單上注(略)債權申報”。
(三)(略)方式申報
(略)債權申報地址:(略)收件人:(略)律師;收件人電話:(略)、(略);
為降低債權人申報債權的時間及人力成本,管理人建議、鼓勵債權人優(yōu)先選擇通過電子(略)、郵寄方式申報債權。如確有需要(略)申報的,為提高申報工作效率,請?zhí)崆奥?lián)系管理人預約接待時間。
為保障債權人合法權益,請各位債權人在進行申報前,仔細閱讀附件《債權申報指引》,了解債權申報的具體規(guī)范。
四、其他
1. 依法申報債權的債權人有權參加債權人會議。重(略)期間的債權人會議的召開時間和參會方式等事項,將由管理人另行通知。
2. 本公告不構(gòu)成對無效債權(包括但不限于已過訴訟時效、除斥期間、申請執(zhí)行期間等)的重新有效確認。
3. 本公告(略)管理人所有。
特此公告。
(略)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四日
附件:
1. (略)重(略)案債權申報指引;
2. (略)重(略)案債權申報文件模板:債權申報文件清單、債權申報表、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略)明書、(略)。
附件
附件2.臨沂宏悅房(略)公司重(略)案債權申報文件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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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臨沂宏悅房(略)公司重(略)案債權申報指引.docx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