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廈(略)所屬事業(yè)單(略)補充教練員簡章》((略)年1月)規(guī)定,現(xiàn)將資格復核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對象
擬進入面試的人選均須進行資格復核,按規(guī)定符合資格復核條件的人員,將逐一進行電話通知,請留意接聽。
二、資格復核時間、地點
?。裕┠?月(略)日(星期一)上午9:(略)—(略):(略),在廈(略)((略)2號)(略)會議室進行復核。
三、需攜帶材料
參加資格復核人員應攜帶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復印件依序裝訂成冊并逐頁(略):
?。ㄒ唬裕?。要求在(略)復印件空白處簽字聲明本人不存在本次招考中不得報考的情形。
?。ǘW歷證書、學位證書(所報考崗位無學位要求的可不提供學位證書),其中:
1.用于報考的學歷(位)(含自學(略)絡教育、夜大、電大、第二學士學位等)應在中國(略)”,http:(略).cn/)上可查詢認證。已取得國家承認的列入國民教育序列學歷的報考者,以輔修專業(yè)報考的,其專業(yè)資格也可以按照本人(略)”“學信檔案”版塊“學歷信息”和“學位信息”欄目的輔修專業(yè)信息予以認定。
2.持境外學歷(位)報考的,或者屬于國內(nèi)院校與國外院校聯(lián)合辦學取得境外學歷(位)的,應提(略)出具的有效證明材料。
3.為便于快速審核,請持上述學歷(位)考生提前準備(略)上查驗結(jié)果,并自行打印相關書面證明材料。
(三)符合崗位資格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四、資格復核材料涉及年齡、資格(歷)等的計算,以及學歷(位)、專業(yè)、工作經(jīng)歷(驗)、中共黨員等報考條件的認定,均以《廈(略)所屬事業(yè)單(略)補充教練員簡章》((略)年1月)相關說明和要求為準。
五、請參加資格復核的考生務必認真閱讀簡章并結(jié)合所報考崗位條件,備齊復核材料,按要求參加(略)資格確認。
六、其他事項
?。ㄒ唬┵Y格復核(略)負責。
(二)考生本人因故無法參加資格復核的,可以委托他人(略),受托人須帶齊上述資格復核需提交的材料、委托書及受托人(略)原件、復印件參加資格復核。
?。ㄈ┪窗赐ㄖ髤⒓淤Y格復核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情況確實特殊的,需事先(略)說明并征(略)同意。
?。ㄋ模┪幢M事宜或情況確實特殊的,按職責(略)工和權(quán)限另行研究確定。
?。ㄎ澹┤缬幸蓡枺桑裕┤耸绿帲裕?(略)。七、溫馨提醒
資格復核后,可能會有部(略)考生因放棄或不符合報考條件而被取消下一輪考試資格,無遞補考生的,取消該崗位招聘。
廈(略)
(略)年2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