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條件的
供應商參加。
一、項目名稱:(略)改建項目(第五批次臨時用地林地植被恢復)
二、項目編號:JF(略)NYCG/(略)FS-(略)
三、項目概況與采購范圍
3.1 項目概況及工作內容
項目概況:(略)改建項臨時使用林地(第五批次)植被及林業(yè)生產條件恢復,并達到林業(yè)部門驗收標準。
計劃投資為(略).(略),資金來源為建設單位自籌。
3.2 工期及養(yǎng)護周期:簽訂合同后(略)日歷天內交工,養(yǎng)護周期為1年。
3.3 采(略)量清單全部內容。
四、供應商資格要求:
4.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4.2根據恩施州人社發(fā)【(略)】(略)號“關于落實《恩施州建設領域勞動者工資(略)保障實施辦法》相關規(guī)定的意見”及此意見的補充通知(恩施州人社發(fā)【(略)】(略)號)規(guī)定,本項目供應商到遞交響應文件時間截止時,無因拖欠勞動者工資受到行政處理處罰且在行政處理處罰期限內的或(略)判決且未執(zhí)行完畢的或未自覺履行完畢的情形(供應商應作出承諾,否則供應商的報價將被拒絕)。
4.3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在“信用中國”(略)”中無不良記錄、負面記錄、受懲黑名單等情形。
4.4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營業(yè)執(zhí)照經營范圍應包含下列內容之一:人工造林、(略)施工、樹木種植、經濟林苗及綠化苗種植等。
4.5本次采購不接受聯合體磋商。
五、競爭性磋商文件的獲取
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自(略)年4月(略)日起至(略)年4月(略)日(略)時(略)利川(略)公司((略))(略)競爭性磋商文件。(略)須持(略)、營業(yè)執(zhí)照及《(略)登記表》一套。以上復印件及登記表均須(略),(略)登記表見附件。
六、磋商響應文件的遞交
6.1 磋商響應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即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略)年4月(略)日(略)時(略),磋商響應文件遞交地點(即競爭(略)利川(略)公司。
6.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者不按照競爭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磋商響應文件,采購人拒絕接收。
七、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競爭性磋(略)采購招標欄上發(fā)布。
八、采購人及代理機構
(略)
地址:(略)>
聯 系 人(略)
電 話:(略)
<(略)
地址:(略)
電 話:(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