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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業(yè)主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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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于
2025-02-08在采購與招標網發(fā)布
西華縣2024年第二批城鄉(xiāng)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補助資金項目3標段招標公告。現(xiàn)邀請全國供應商參與投標,有意向的單位請及時聯(lián)系項目聯(lián)系人參與投標。
(略) (略) 年第(略)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補助資金項目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略) (略)年第(略)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補助資金項目 已由西發(fā)改審【 (略)】(略)號文批準建設,項目代碼:(略)-(略)-(略)-(略)-(略),招標(略),建設資金來自補助(略)級配套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略)%。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的施工、監(jiān)理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址:(略)7(略) 院內
2.2建設規(guī)模: 招(略)量清單包含的全部(略)施工及保修階段全過程監(jiān)理服務。
2.3總 投 資:約 (略) (略)
2.4計劃工期:3標段:(略) 日歷天;
2.5標段劃(略):本次招標共 4 個標段
3標段:施工標
2.6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
2.7本次招標實行電子招標。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3標段(施工標)要求:投標人須(略)施工總承包(略)級及以上資質,投標人自(略)年1月1日以來至少獨立完成過(略)業(yè)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略)專業(yè)(略)級(略)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未擔任其他(略)項目的項目經理。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3投標人必須申請(略)加入周(略)會員誠信庫后,才能(略)上(略)活動。
3. 4 本項目將通(略)查詢投標人信用記錄,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略)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單位將被拒絕參與本項目投標。(略)站 “個人信用”“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查詢”查詢法定代表人、擬派項目(略)頁截圖,有失信記錄的將被取消投標資格(略)站查詢打印頁,打印頁需包括查詢日期,查詢日期為公告發(fā)布之后至投標截止時間前)。
4 .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企業(yè)誠信庫(略)
凡有意參加本項目的投標人,請(略)周(略)站(略)站公告通知有關要求填報企業(yè)信息并(略)有關原件掃描件至誠信庫,不需攜帶原件到周(略)進行審核。投標人應對所(略)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其(略)的信息將全部對外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
4.2(略)
投標人完成企業(yè)誠信庫(略)后,必須(略) C(略)上(略)招投標相關業(yè)務。(略)請參見周(略)”《(略)所需資料》。
4.3招標文件獲取方式
投標人憑 (略)上提示(略)及資料(操作程序參見周(略)”欄目內投標人操作手冊)。招標文件(*.zkzf)(略)后需使用“投標文件制作(略)”打開(該工具(略)可在周(略)”欄目內(略)或在招標文件(略)頁面(略))。
4.4招標文件的獲取時間:
(略) 年 2 月 (略) 日 8 時 (略) (略)至 (略) 年 2 月 (略) 日 (略) 時 (略) (略) 請投標人(略)業(yè)務菜單內該項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價文件,(如有)請直接(略),不再另行通知。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 (略) 年 3 月 5 日 (略) 時 (略) (略) 。
5.2投標人必須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通過周(略)電子投標文件(*. zktf 格式 )。(略)的電子投標文件應使用投標人(略)認證并加密。
5.3加密電子投標文件逾期(略)的招標人不予受理。
5.4 開標地址:(略)p> 本項目采用 “不見面開標”遠程解密方式, 投標人無需寄送和遞交非加密的電子投標文件,無需到(略)參加開標會議,無需到達(略)提交原件資料。
投標人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前,使用投標人 (略),準時參加開標活動,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投標文件解密。
逾期解密或者沒有準時(略)參加開標活動導致的一切后果投標人自行承擔。
遠程解密方式,請參見周(略)”《 遠程(略)解密操作手冊》。
6.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中國(略) 、 周(略)站發(fā)布。
7.其他注意事項
7.1投標人編制投標文件時,涉及營業(yè)執(zhí)照、資質、業(yè)績、獲獎、人員、財務、 社保、納稅、各類證書等內容,必須在周(略)誠信庫中已登記的信息中選取。未在誠信庫中登記的上述內容,不得作為評標(或評審)依據(jù)。投標人應及時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對主體誠信庫的相關內容進行補充、 更新,過期更改的誠信庫信息不作為本項目評審依據(jù)。
7.2本項目評標結果公示時,接受社會監(jiān)督。因(略)信息不合法、不真實、不清晰、不準確、不完(略)、無效、錯誤或信息處于編輯中、待驗證狀態(tài)等對交易活動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信息提供主體自行負責。
8. 聯(lián)系方式
招 標 人:(略)p>
地址:(略)電 話: (略)-(略)
(略)
聯(lián) 系 人:(略)/p>
電 話: (略)-(略)
地址:(略)項(略)
監(jiān)督電話: (略)-(略)
(略) 年 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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