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年4月(略)部、財政部等7部門印發(fā)《汽車以舊換新補貼實施細則》(商消費函〔(略)〕(略)號)。其中《汽車以舊換新補貼實施細則》(簡稱:細則)、問答手冊、申請操作指南、回收拆解企業(yè)信息、申請補貼入口、申請進度查詢,詳見https:(略).cn/。針對部(略)常見(略)將動態(tài)解疑:
問題1:汽車以舊換新的實施時間和補貼申請時間?
回答:實施時間為自《細則》印發(fā)之日(即(略)年4月(略)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止。補貼申請時間為自(略)年4月(略)日起,至(略)年1月(略)日止。如需更改補正相關信息的,也應于(略)年1月(略)日(略)時前完成。
問題2:(略)年6月(略)日(含當日)前(略)登記的國四汽油乘用車是否屬于補貼范圍?
回答:屬于。(略)年6月(略)日前(含當日)(略)登記的汽油乘用車、(略)年6月(略)日前(含當日)(略)登記的柴油乘用車和其他燃料類型乘用車,均屬于本次國三及以下汽車以舊換新補貼范圍。進口汽車參照執(zhí)行。
問題3:汽車以舊換新補貼申請新車和舊車必須是同一個人嗎?
回答:是的,報廢車輛與新購車輛的車主必須為同一消費者。
問題4:政策實施期,是以機動車過戶時間還是以(略)登記時間為補貼限制標準?
回答:以報廢車的(略)登記時間為限制標準。
問題5:報廢舊車和(略)新車是否要求相關次序?
回答:無次序要求。車主可以先報廢舊車,也可以先(略)新車,《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機動車注銷證明》《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機動車登記證書》等證明材料,應于(略)年4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期間完成開具。
問題6:若消費者在政策實施期間(略)了納入《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汽車,在提交補貼申請時,該車型已從《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中移除,是否可享受補貼?
回答:以《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開票日期作為判定依據(jù),開票當日該車型在工業(yè)和信息化部《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中,即可享受補貼。
問題7:《細則》中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是否包括2.0T排量燃油乘用車?
回答:包括。
問題8:補貼受理地是哪里?
回答:新車《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的開具地。例子:在佛山購車、開具《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在廣州上牌,補貼受理地為佛山。
問題9:是否可以異地拆解?是否可以使用《機動車解體記錄表》等材料代替《機動車注銷證明》?
回答:一是可以異地拆解。二是不可以使用其他材料代替《機動車注銷證明》。因車輛信息歸檔原因,在佛山拆解的異地車輛,需要回牌照所在地申領《機動車注銷證明》,所需材料請咨詢牌照(略)。
問題(略):同一新車,是否能同時申領國家汽車“以舊換新”與佛山汽車“置換更新”補貼?
回答:不能。佛山汽車“置換更新”要求同一消費者、同一輛新車、同一輛舊車僅能參與申領一次購車補貼,不得重復申領其他財政購車補貼。
問題(略):(略)有幾家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yè)?
回答:(略)目前有4家已取得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資(略),地址:(略)1-1地塊((略)號),聯(lián)系方式:(略)-(略)、(略),地址:(略)7號,聯(lián)系方式:(略),地址:(略)text=" " noextractcontent="true"> 問題(略):報廢新能源車且新購置燃油車,是否給予補貼?
回答:不給予。報廢符合條件的新能源車,僅限于新購置納入工業(yè)和信息化部《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補貼2(略)。
根據(jù)(略)年8月(略)部等7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汽車以舊換新有關工作的通知》(商消費函〔(略)〕(略)號),補充以下相關答疑。
問題(略):汽車報廢更新的補貼標準是多少?
回答:個人消費者于(略)年4月(略)日(含(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期間,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報廢(略)年4月(略)日(含(略)日)前(略)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并新(略)納入工業(yè)和信息化部《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補貼2(略);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并新(略)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新車的,補貼1.5(略)。其中,報廢車要求已于(略)年7月(略)日(含(略)日)前登記在申請人名下。
問題(略):舊車于(略)年7月(略)日(含(略)日)后過戶給本人,再報廢,是否可以申領報廢更新補貼?
回答:不可以。報廢車需要于(略)年7月(略)日(含(略)日)前登記在申請人名下。
問題(略):在審核期間,是否允許申請人將新購置汽車過戶給其他人?
答:不允許。在補貼申請審核期間,新購置的汽車應登記在申請人名下。